陈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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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 所:重庆基因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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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0-06-12
刘某和王某是一对恩爱夫妻,两人婚后生了一个很可爱的女儿。但是幸福并没有一直围绕着刘某。女儿在6岁的时候,因为发高烧烧坏了脑子,丈夫也因为癌症去世。
刘某靠着自己种菜含辛茹苦将女儿养大。直到女儿48岁这年,刘某76岁,刘某眼看自己身体已经不行了,又担心自己离世之后没有人好好照顾自己的女儿,于是心生一计。亲自给女儿喂了农药导致女儿死亡。之后自己主动到派出所,请求判处自己死刑。
很多人看到这里,一定会觉得,这位母亲是明显的故意杀人!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下得去手,必须判处死刑!我们来看看法律上的故意杀人是怎么定义的?
故意杀人罪,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,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232条 【故意杀人罪】 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同时刑法还规定,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、以及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外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,也是不适用死刑的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67条 【缓刑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,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,可以宣告缓刑。老人可以适用缓刑。